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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2025年法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5-02-25 作者: 点击: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学院路校区图书教学综合楼9层教室

报到分组详见下表:

分组

教室

考生编号区间

1

0901教室

100535190100838100535190100897

2

0904教室

100535190100898100535190100949

3

0905教室

100535190100950100535190100997

4

0906教室

100535190100998100535190101057

5

0907教室

100535190101058100535190101108

6

0910教室

100535190101109100535190101158

考生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时参加报到、资格审查及综合考试。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试(笔试、面试)。

考生报到须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准备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5.综合考试通知书(系统下载打印并自行粘贴合适的本人证件照片);

6.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需打印签字,报到时提交);

7.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二、专业面试

(一)面试安排

时间:32日(星期日) 上午8:00正式开始,下午13:30正式开始

考场:综0916、综0917、综0919、综0920、综0921、综0922、综0923、综0924、综0925、综0926

备考室:综0913、综0914

考生休息室:综0912

专业面试分报考方向进行,上午行政法治、涉外法治、刑事法治方向考生面试,下午民商经济法律方向考生面试。

所有考生请携带身份证、综合考试通知书参加专业面试。考生按照分组及时间要求进入备考室,工作人员将分批组织考生随机抽签确定专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考生候考时,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制作个人名牌,名牌上的信息包括:报考方向、考生编号后5位、姓名。

备考分组详见下表: 

专业方向

备考时间

考生编号区间

备考室

行政法治

7:30

100535190100838100535190100881

0913

涉外法治

8:30

100535190101125100535190101158

0914

刑事法治

 9:30

100535190101042100535190101079

0913

10:30

100535190101080100535190101124

0914

民商经济法律

 

13:00

100535190100882100535190100920

0913

14:00

100535190100921100535190100956

0914

15:00

100535190100957100535190100990

0913

16:00

100535190100991100535190101036

0914

温馨提示:以上备考时间为预计时间,以现场实际进度为准,考生在候考室内安静等待工作人员通知。未到候考时间的考生可到综0912教室休息,请勿在考场区域楼道内喧哗、走动。

因考场较多,请考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领,按照抽签确定的考场号及考试顺序到考场外候考、参加面试。一般情况下,前一位考生入场10分钟后,每个考场外安排一名考生候考。上午10:30、下午16:00开始候场的考生可自行准备一些零食补充体力,全部面试预计17:30左右结束。

(二)专业面试流程

专业面试为单人面试,面试时间20分钟,考题由考生从本人报考方向的专业面试试题中随机抽取,由考官宣读试题,考生准备2分钟后开始答题。面试专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学院要求。专业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场,不得再次进入面试考场。

三、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33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请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综合考试通知书

考场地点:综合图书教学楼10

考试内容:科目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科目二法律综合。法律综合试题中,包括行政法治、民商经济法律、刑事法治、涉外法治4个招生方向的各2道大题,考生从8道试题中任选2道作答,每题50分,总分共100分。作答超过2道的,以答题纸上最先作答的2道题为准(指考生在答题纸上写在最前面的两道题),多答题目不予阅卷、不计分。

考场安排详见附件2

外国语笔试于3318:00-20:00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外国语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察外语综合能力,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翻译及写作能力,题型为选择题、完形填空题、阅读理解题、翻译题和写作题,考试难度参考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小语种参照执行)。

四、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外国语笔试成绩×15%+专业笔试成绩×35%+专业面试成绩×50%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该专业下考生的综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实行先录取后选导师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定向培养海南涉外法治人才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中的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由学校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外国语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体检中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综合考试后将通过调取拟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六、心理测试

为加强对研究生考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的考查,根据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须在22614点前登陆我校心理测试系统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48716)。请考生务必按时完成测试。

七、考风考纪

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综合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考试。

八、咨询及监督

如有咨询或投诉监督,可通过以下方式

电子邮件:fashuojkb@163.com

联系电话:010-58908553

联 系 人:黄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通知执行。


 附件1: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2:法律学院法律博士专业学位专业课笔试考场分布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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