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今起实施!速看“量身定制”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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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报讯(融媒体记者 尹晗)“202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旨在‘量身定制’。比如以前讲‘传染病防控责任’,常出现‘九龙治水’,而现在明确了谁牵头、谁配合、谁兜底,社区不用再‘到处求支援’,部门也不用再‘互相踢皮球’。”
8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刘智慧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共同主办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与实施论坛上表示,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新增了诸多适应新形势的内容。这些新内容、新条款,需要各级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与保障作用。
“传染病防治关乎人民健康、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新法的修订凝聚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传染病防控法治化进程迈入新阶段。”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克霞表示,在近年的疫情防治工作中,医院深刻感受到法律支撑的重要性;冬奥保障经历也印证了跨专业、多学科协作对重大事件中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推动的关键价值。此次修订聚焦预防关口前移、监测预警精准化、医疗救治协同化等关键领域,为医疗机构依法防控提供了更全面、更科学的行动指南。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介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流变与传染病防控史息息相关。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发布;1989年,我国第一部《传染病防治法》发布;2004年、2013年经历了两次修订;2025年4月30日,新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通过,融入了新冠疫情的经验总结。每一次修订,都是一次传染病防治经验特点的体现。
南京医院协会秘书长、南京市卫健委原行政审批处(法规处)处长胡晓翔系统解读了监测、报告和预警章节的修订重点,他介绍,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了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制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具体办法;明确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明确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预警。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杨健教授分享了疫情防控领域的九大修订重点,其中包括“不再划定疫点疫区”“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配合义务”“预先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等,并规定了被采取措施单位和个人的申诉权——第七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认为采取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规定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相关措施不停止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畅通申诉渠道,完善处理程序,确保有关申诉及时处理。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办主任樊荣介绍,在医疗救治层面,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重点突出了5大部分——新增有三:一是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二是细化传染病疫情下药械研发创新与紧急使用;三是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心理援助制度;重点修订有二:一是完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接诊、转诊制度;二是强调中西医结合在提升诊疗能力中的作用。
本次论坛同步举办了圆桌论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旧条文对照与适用精解》新书发布会。该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刘炫麟介绍,该书注重条文对照的标识性、适用精解的实用性和语言表达的可读性,为相关研究者提供权威、易懂、便捷的专业工具书。
在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郑雪倩的主持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蒋荣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常昭瑞、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乐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感控疾控办公室副主任吴圣,共同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难点与挑战”展开对话
赠书仪式
排版:张晶
编辑:尹晗
审核:尹晗